大赢家2月15日讯 欧足联官方宣布了对于曼城的处罚。
曼城将被禁止参加2020-21以及2021-22赛季的任何欧战赛事,并处罚款3000万欧元。
欧足联解释道这一处罚是由于曼城严重的违反了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导致的。
欧足联官方声明写道:“欧足联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CFCB)独立审判分庭今天发布的决定,其中包括以下内容摘要”
“在2020年1月22日举行的听证会之后,由何塞·达·库纳·罗德里格斯(Joséda Cunha Rodrigues)主持的欧足联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CFCB)审判分庭今天已将该案转交给曼彻斯特城市足球俱乐部的首席研究员。”
审判分庭考虑了所有证据后,发现曼彻斯特城市足球俱乐部严重夸大了其赞助收入(在其帐户和2012年之间提交给UEFA的收支平衡信息中),严重违反了UEFA俱乐部许可和金融公平竞赛条例。
审判分庭还裁定,俱乐部违反规定,俱乐部未能在CFCB对此案的调查中给予配合。
审判分庭已对曼城足球俱乐部进行了处罚,该俱乐部不得在接下来的两个赛季(即2020/21和2021/22赛季)参加欧足联的俱乐部比赛,并罚款3000万欧元。
如果对这一决议有异议则可向体育仲裁法院(CAS)上诉。如果曼彻斯特城市足球俱乐部行使这一权利,则在CAS最终裁决公布之前,审判分庭的决定将不会公布。
“正如审判分庭所指出的,俱乐部有权向体育仲裁法院上诉该决定。因此,欧洲足联现阶段将不会就此决定进一步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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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平条例: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FFP)是欧足联2010年颁布的一项针对欧足联旗下赛事参赛球队的财政法案,并于2013-2014赛季正式生效。财政公平法案旨在规范各俱乐部的财政行为,控制俱乐部财政赤字,并对违反规定的球队予以处罚。财政公平法案中包含两项基本原则——收支平衡和滞纳金的相关规定。收支平衡有三年的缓冲期,任何俱乐部在最近三年内可以接受的亏损金额为500万欧元,如果俱乐部获得注资并可以弥补赤字,那么可接受的亏损金额则为4500万欧元。滞纳金条款则规定了俱乐部不得拖欠球员、经纪人的相关费用。